全國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和管理辦法
(2017 年修訂)
為推動全國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活動深入持久開展,規
范評選表彰工作,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是指在經營、管理和服務等工
作崗位上,積極開展優質為老服務的先進集體。
第二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活動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
央關于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,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,進一步
弘揚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,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尊老敬老
社會活動,落實老年優待政策,推動基層老齡工作,促進社
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和諧。
第三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活動在基層涉老部門、為
老服務組織、公共服務窗口行業開展。
第二章 基本條件
第四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基本條件:
(一)參與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活動的集體,積極踐行
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扎實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和尊老
敬老主題教育活動,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傳統美德,宣傳
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。
(二)圍繞本單位中心工作開展創建活動,有明確的創
建目標和辦法,有規范的為老服務制度和標準,有具體的為
老服務內容和條款,有固定的為老服務窗口和場所。
(三)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
法》及相關政策規定,自覺執行本部門或行業規章制度和服
務規范。
(四)積極創新為老服務方式方法,按照優先、優惠、
優待的原則,拓展對老年人的服務范圍和內容,努力為老年
人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。
(五)全體成員熟悉創建要求,弘揚文明新風,愛崗敬
業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能力素質,群眾評價良好,老年
人滿意度高,社會效益顯著。
第三章 評選與表彰
第五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的評選,采取單位申報、逐級
推薦、公眾評議的程序展開。
第六條 全國“敬老文明號”每 3 年表彰一次,由全國
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評選?!熬蠢衔?br/>明號”的評定,要規范程序,控制數量,保證質量。
第七條 已經全面開展創建活動的行業(系統),由行
業(系統)主管部門歸口,會同老齡部門進行評選;尚未全
面開展創建活動的行業(系統),由老齡部門單獨組織評選。
第八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評選表彰主要面向基層和工作
一線?;鶎訂挝?、窗口服務單位要占本地推薦全國“敬老文
明號”總數的 70%以上,各級黨政機關、老齡工作機構不作
為被評選單位。
第九條 要采取聽取匯報、查閱資料、征求服務對象意
見等多種方式,對申報單位進行全面、細致的評定。評定結
果要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一般為 7 天。
第十條 建立和完善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激勵
機制。全國“敬老文明號”以精神獎勵為主,進行通報表彰,
并授予“敬老文明號”牌匾。各地、各部門或行業可將“敬
老文明號”納入本地區、本部門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獎勵體系,
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精神和物質獎勵。
第十一條 基層單位要制定并落實獎勵措施,從工資獎
金、學習深造、晉級晉職等方面對“敬老文明號”實行獎勵,
并納入本單位獎勵序列。
第十二條 各級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活動組織管理部門
可在表彰“敬老文明號”的同時,表彰在組織開展“敬老文
明號”活動中業績突出的單位。
第十三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實行掛牌制度。凡獲得“敬
老文明號”稱號的集體,應將牌匾懸掛在醒目位置,以便接
受社會監督。
第四章 考核與管理
第十四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實行動態管理。創建活動領
導小組對已經掛牌的“敬老文明號”要定期進行考核,符合
標準的繼續認定為“敬老文明號”。機構調整、重組、撤銷
的單位自動取消“敬老文明號”。對存在問題的要求限期整
改,達不到整改要求的撤銷“敬老文明號”并收回牌匾。
第十五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實行分級管理和協助管理相
結合的管理辦法。全國“敬老文明號”由全國“敬老文明號”
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委托?。▍^、市)級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和
部門或行業主管單位考核與管理。部門或行業主管的“敬老
文明號”,由主管單位考核與管理,同級創建活動領導小組
協助管理。
第十六條 加強對“敬老文明號”檔案管理。建立健全
“敬老文明號”檔案資料和信息庫,保證資料齊全、分類科
學、立卷完備,使管理工作科學化、制度化、規范化,確保
信息資料全面反映創建成果。
第五章 附 則
第十七條 各級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
室要建立信息反饋和監督機制,設立服務和接待熱線,及時
受理、依法解決舉報和投訴問題。
第十八條 “敬老文明號”牌匾材料為銅牌?!熬蠢衔?br/>明號”字體統一使用隸書,字體顏色為紅色。落款及日期字
體統一使用黑體,字體顏色為黑色。國家級“敬老文明號”
牌匾尺寸為 65×40cm。
第十九條 各地可參照本辦法制定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
標準及管理辦法。
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
釋。
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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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通知
全國“敬老文明號”創建和管理辦法
發布時間:2020-07-11